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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人员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1-11-10    浏览:97 次    来源:未知    

学生处人员岗位职责

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处处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大学生工作的文件、指示、决定等,在学院领导下,全面主持学生处工作;
2.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生处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4.全面负责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宿舍管理、评奖评优、违纪处分以及学生基本信息统计更新等;
5.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6.配合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及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对学生处人员进行工作分工、工作量化考核、出勤考核;
8.负责对学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
9.负责组织人员制订学生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计划、并及时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总结;
10.建立健全科室工作范围的各项制度、岗位职责、管理细则,检查督促学院规章制度和科室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11.负责指导学生处日常开展学生管理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工作;
12.负责指导学生处开展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就业和德育等工作;
13.指导、检查、督促各辅导员落实好各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指导、检查、督促辅导员开展工作,负责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管理、培训、考核与评定;
14.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上传下达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5.负责制订修改并健全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16.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17.负责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8.主持学生处的各种会议和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学生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职责的考核工作;
19.负责制订学生奖学金、各项评比奖励、文体活动经费申请、特殊贡献学生的奖励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发放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0.完成学院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院团委书记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院团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党总支指示和上级团委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负责检查各团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完成情况。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并帮助团委其他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4.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的组织纪律管理制度,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各支部团干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负责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和教育等工作;
5.组织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团的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6.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团委委员集体讨论本院有关团内的重大事项,制订团委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团委主办和承办的各种思政教育、学术文体活动和大型竞赛活动方案。负责院团委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7.按照团委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负责起草和制定团委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团委学期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团委年度工作考核;
8.按照团的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指导学生会骨干开展好各项活动。负责对团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团干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9.负责抓好对本院全体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各级委员贯彻落实团内各项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10.负责各种文件的留存,做好团委和团支部的各种组织档案、制度档案、团员档案和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11.按时参加团委组织召开的团委书记例会和其它各种临时会议,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
12.领导团委委员认真完成团委工作职责要求的各项任务;
13.带领全总支委员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处副处长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大学生工作的文件、指标、决定等,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处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宿舍管理、评奖评优、违纪处分以及学生基本信息统计更新等;
3.协助处长做好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4.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及就业指导工作;
6.协助处长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团委副书记

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的日常工作,召开团委会议、团支书会议和团员大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向团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学习学院及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的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团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负责新入团学生的档案的管理;
3.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经常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意见、要求,指导团支部抓好组织生活,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协助团委书记办好学生团校、学生党校,做好学生入团及学生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
5.具体负责团委、学生会在学生中组织各种纪念活动、文娱、体育活动、夏令营活动等;
6.具体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管理和活动组织工作;
7.参加学生处统一安排的全校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及学院行政安排的其它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团委干事

1.在团委的领导下,做好团委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系部团总支开展工作,负责完成团委领导交办的工作,协助团委领导开展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负责各系部团总支的组织建设,发展团员,推优工作,团费收缴工作,团员证办理。新生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办理;
3.负责全校团员的思想建设,宣传阵地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向团委领导汇报;
4.负责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以及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筹备工作及各类竞赛活动的准备,训练工作,组织全校团员积极参与各类活动;
5.负责国旗护卫队管理以及对外联络活动;
6.对学生会、大学生新闻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合唱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7.搞好办公室内勤工作、文件传达、资料管理及资产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学管科科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指示、决定等,在学生事务部领导下,全面主持学院学管科工作;
2.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管科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4.全面负责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宿舍管理、评奖评优、违纪处分以及学生基本信息统计更新等;
5.做好迎新、入学教育、军训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6.配合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及就业指导工作;
7.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8.完成院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学生处干事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学生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直接参与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具体执行本处室的工作计划;
3.跟踪辅导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收集辅导员的意见要求和学生对辅导员的意见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向处长作出综合汇报;
4.协助有关部门或处长做好招生和推荐就业工作;布置安排或配合组织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及军训,有效实施行为指引;
5.负责学生处的各种资料和表格的登记、统计、整理、分类、汇总、保管和发放;协助发放各种学生证件;协同有关处室审核毕业、肄业和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学生名单,经领导审批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6.及时向处长和有关方面汇报,反映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和意见;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疏导和管理工作;
7.具体办理学生奖惩事项,负责实施评选、表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事项;负责调查和掌握学生违纪情况,草拟对学生的处理意见;按照领导批复拟出对学生的奖惩文件;
8.负责组织学生干部培训,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检查、督促、指导有效地开展工作;
9.负责本科室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
10.具体指导或直接组织学生会开展课外校外活动;
11.完成学院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宿管科科长

1.在学院和学生处的领导下,负责宿舍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想;
3.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更新、落实、检查工作;
4.根据学院住宿生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学生宿舍分配方案,申报学生宿舍维修、卫生用品和其他设备的更新计划,管理好宿舍公共财产,并负责维护和维修的统计上报工作;
5.抓好学生宿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工作理念,搞好本科室文化氛围建设;
6.负责宿管科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员工的奖惩、考核与廉政建设工作;
7.做好学生宿舍资源统计工作,包括房间数量、床位数量、生活设施及其他资源变动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住宿资源调配、住宿学生管理,按规定对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进行监管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奖惩建议;
9.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科室管理人员配合学院其他相关科室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10.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并做好落实整改工作,防止学生出现影响稳定的群体事件;
11.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完成院领导和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宿舍管理员

1.负责所承担公寓楼的管理工作,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中认真负责,办事公正、规范管理,坚持“教育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服务宗旨,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公寓管理员是公寓消防和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寓内的治安消防工作,掌握治安条例和防火知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使楼内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以及使用状况,熟悉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每日检查室内外消防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
3.负责公寓楼公共设施和宿舍内房产的管理,对公寓内的公共财产按房间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做好维修工作。配合做好宿舍调整、住宿安排及毕业生离校财产交接等工作;
4.负责维护公共设施,每天两次巡查卫生间的水、暖、电等设备,保持上下水畅通。有损坏、跑、漏等问题及时维修妥善解决;
5.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详细了解全楼住宿状况,杜绝外来人员留宿,严禁小商小贩和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按规定管理好房间钥匙;
6.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教育、关心、引导、督促学生,及时汇报学生的动态,反馈意见和建议。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寓秩序达到无晚归、无酗酒、无打架、熄灯后走廊无影响他人休息等现象发生;
7.严格执行公寓楼封闭管理制度,上课、上自习期间严禁学生进出公寓。按时开、锁楼门,按作息时间准时供、停电,指导学生安全用电,做好节约用电、用水工作;
8.每天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并将结果通报在公寓楼黑板上。指导学生保管好个人财务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如: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随手锁门、晚上睡觉关好门窗等);
9.对楼内公物分类登记、经常检查,自然损耗应及时检修,如发现丢失或人为破坏,追究责任、及时上报。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积累保存各类统计数字和安全、卫生等检查资料;
10.遵守各项劳动纪律,保证工作时间不迟到、不干私活、不聚众聊嗑、坚守岗位,用文明言行积极主动热情为学生服务;
11.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促进全楼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

 

(十)资助中心主任

1.在学院党委、学生处的领导下,负责学生资助中心的全面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奖助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程序、步骤完成相关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监管资助工作程序,总结年度工作;
3.以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为突破口,加强贷前、贷后管理,保证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为贫困生解决切实困难;
4.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调整和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及对勤工助学的招聘、用工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认和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
6.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等工作;
7.负责保管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下发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归档;
8.认真完成学院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心理健康中心主任

1.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的全面工作,带领中心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推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
2.负责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计划,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学院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
3.负责全校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讲座、心理危机干预、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绪减压等各类服务项目的统筹安排工作;
4.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在分管处室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负责学院心理辅导室的工作;
5.对师生辅导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6.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来访者来访或电话,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7.心理教师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入学心理筛查工作,填写心理档案,及时记录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8.保持心理辅导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9.做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10.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11.危机干预: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向领导反映;
12.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3.进行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院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14.建立学院的心理预警机制,加强与各班心理委员、学生工作部门的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提示与预测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果断采取防范措施;
15.开展心理专题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以活动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
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心理健康中心心理教师

1.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
2.学生日常咨询工作;
3.指导心理社团日常建设并开展各项活动;
4.大学新生入学心理普测-访谈工作;
5.大学生5.25心理健康节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6.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
7.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8.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9.新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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