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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1-07-01    浏览:128 次    来源:学生处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院研究制定了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每学年综合素质评分均为优秀。
2.在校期间曾被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均为良好或优秀;实习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无旷课和补考。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二)评选对象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我院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人选,应在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经广大师生推荐产生,系部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应在系部内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意见后确定,无异议的填写《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学生处审核,然后逐级上报。各系部在评选中可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评选比例。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占系部在校生人数的10%以内。
3.评选时间。评选工作量大,各系部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系部评选工作应在每年6月进行,审核并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处。
(四)其他
1.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系部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
3.经审批同意的《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要存入学生档案。学院应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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