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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职能

更新时间:2021-06-02    浏览:176 次    来源:未知    

                                                                                                    党政办公室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职能

1.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综合办事职能部门。负责学院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的日常各项工作,同时负责学院宣传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转;
3.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综合协调学院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4.牵头综合性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5.组织、安排和协调学院重要会议、活动;
6.督查、督办、协调学院重点工作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组织、召集、协调学院理事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8.负责起草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等材料;
9.负责学院人事工作;
10.负责学院宣传工作;
11.负责学院机要和保密工作;
12.负责学院文字综合和党政公文处理工作;
13.负责学院法律咨询、信访工作;
14.负责学院校史、年鉴和大事记编纂工作;
15.负责学院档案管理工作;
16.负责学院党政印章、领导签名章和各类证照的管理工作;
17.负责院领导综合服务工作;
18.负责对外接待、协调、服务等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安保中心职能

1. 安保中心是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全院安全稳定、治安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2. 拟订学院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
3. 组织学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学院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和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 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5. 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6. 负责维护稳定和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负责办理学院综合治理的日常事务;
7. 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治安问题组织专项治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8. 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院周边环境,维护校内秩序;
9. 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法规,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定期检查各项消防制度落实及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10.负责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户籍管理,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11.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2.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对校园秩序进行有效管理;
13.负责联系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做好纠纷调解工作;
14.负责学院征兵工作、民兵工作和组织与管理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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