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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人员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1-11-10    浏览:165 次    来源:未知    

   系(部)人员岗位职责

人员岗位职责

(一)系(部)主任

1.负责本系(部)全部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就业工作,对本系(部)教学质量负责;
2.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系的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做好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本系(部)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教学计划;
4.负责审定本系各专业课程的任课教师,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外聘和返聘教师;
5.负责审定本系(部)所属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及其经费开支、考查和考试试卷;
6.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写和审定校本教材、补充教材、教学标准、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习指导书、技能考核方案等;
7.负责提出本系教师的配备、调整、补充意见及培训进修、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参加学科会议的建议;
8.负责制定和完善本系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完成本系的其他各项职责;
9.完成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系(部)副主任

1.在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对分管的工作;
2.安排、实施、处理本系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
3.负责制定有关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参与制定本系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
4.负责对教学工作的布置、检查和总结。组织听课、评课、检查、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企业的反馈意见。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5.负责实训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组织职业技能的培训及考证,督促检查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使用与管理;
6.做好系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分管对外培训业务,校企合作事务;
8.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

1.高等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为社会主义服务,走又红又专的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多做贡献;
2.系统承担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的主讲及课程辅导,能独立开设学术讲座;
3.每年至少承担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4.负责制订自己所授课程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和全部教学文档;
5.负责所授课程的考试、考查试卷的命题,成绩批改、评估,将最终成绩进行认真登记,交系(部)教研室负责人检查复核;
6.协助制定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本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
7.积极参与课程的教材建设,提出教材选定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并参与编写和审定补充教材、地方性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习指导书及习题集;
8.积极参与教学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文件的修订、修改、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9.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学动态,主持或参加科研活动,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10.主持或参加校本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资料的编写,主持或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每年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11.积极兼职班主任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2.担任培养年轻教师的工作,指导年轻教师的教学工作;
13.完成学院和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秘书

1.协助系领导完成教学计划、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按规程和流程处理各系教学工作,为教师和学生做好服务工作。传达贯彻执行教务处工作任务;
2.授课计划管理工作
(1)根据教学计划制订本系(部)各专业每学期课程授课(执行)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2)负责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与教务处总实施计划协调;
(3)负责将学院每学期的实施计划、已审批的授课计划发给教师;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任意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
3.课程安排管理工作
(1)根据各班级授课计划,协助相关部门排出各学期全系的课程(包括教师、班级、教室)安排表;
(2)根据各教师课程实习和综合(生产)实习计划,协助相关部门排出各学期实训计划安排表;
(3)负责协调处理日常调课、调教室事宜;
(4)制定生产技能实训课授课计划并落实指导教师。
4.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1)协助系(部)主任做好本系各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向任课教师发学生成绩表(记分册)、课程表;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聘、返聘教师的签约和日常联系管理及材料发放工作;
(4)向教研室、教师传达和发放教务处、科研处、教学督导室、系(部)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文件和通知;
(5)负责有关教学文件和资料、实习申报表和调课表等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归档;
(6)负责教师实训课、综合(生产)实习、社会调查、论文评定、教案、编写教学文件等工作量的统计;
(7)负责教师授课日志表等有关教学报表的统计,并上报学院相关处室;
(8)负责系(部)业务学习和活动的考勤、会议记录等工作。
5.教学督导管理工作
(1)协助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做好教学检查、组织听课、听课表上报等工作;
(2)协助系(部)主任组织召开学生教学座谈会,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上报学院相关处室,并做好督导反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6.考试和论文的管理工作
(1)负责系(部)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出题、及时阅卷和上交成绩;
(2)负责系(部)考试考查成绩的存档;
(3)协助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汇总、总成绩汇总及上报工作;
(4)协助做好毕业论文的审定、答辩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
7.其他工作
(1)完成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常与教务处和其他系(部)联系,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
(3)配合做好本系(部)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4)协助教研室主任和图书馆做好各专业教材的选用和订购工作。

 

(五)教研室主任

1.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起草本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2.根据教研室的工作任务,提出选定教材、教学参考计划,提出按专业目标调整教材的意见。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制订和修订教学标准;
3.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按学期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教研室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审核本教研室教学计划、教案、授课进度、考卷以及成绩评定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负责组织各种竞赛、比赛活动,要求事先写出书面计划、经费开支等报相关部门审批;
5.协助教务部门搞好教学检查。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案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教学计划、教学进度、作业批改等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书面上交教学相关部门备查;
6.协助教务相关部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课程设计等的组织指导工作;
7.负责完成学院、教学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六)专业长(专业负责人)

1.专业长(专业负责人)是学院专业规划、建设和改革的责任人(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与校外专业长共同配合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2.负责开展本专业的调研,为本专业的发展建设、改革创新提供指导性意见;
3.以学院整体的建设规划为依据,负责拟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
4.依据学院的原则意见,主持制定和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依托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拟定本专业课程标准编写原则;
6.主导专业的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开发;
7.积极谋划本专业课、证融合,指导本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证考试;
8.负责拟定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协同完成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9.负责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0.负责开展本专业的专业宣传和专业指导;
11.在人才培养评估中,负责拟写本专业的剖析报告,并承担专业汇报和接受专家访谈等工作;
12.主导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项目申报、验收、结项等工作;
13.完成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1)专业长(专业带头人,校外)职责
专业长(专业负责人)是学院专业规划、建设和改革的责任人(一般由企业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担任),协助校内专业长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协助校内专业长开展本专业的调研,为本专业的发展建设、改革创新提供指导性意见;
2.以学院整体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协助校内专业长拟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
3.依据学院的原则意见,协助校内专业长制定和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依托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协助校内专业长拟定本专业课程标准编写原则;
5.协助校内专业长主导专业的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开发;
6.协助校内专业长积极谋划本专业课、证融合,指导本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证考试;
7.协助校内专业长拟定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协同完成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8.协助校内专业长开展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9.协助校内专业长开展本专业的专业宣传和专业指导;
10.在人才培养评估中,协助校内专业长拟写本专业的剖析报告,并承担专业汇报和接受专家访谈等工作;
11.协助校内专业长主导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项目申报、验收、结项等工作;
12.完成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系(部)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系(部)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做好系(部)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系(部)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2.制定系(部)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负责做好系(部)学生常规管理、系(部)宣传、组织系(部)各类师生活动及系(部)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负责指导系(部)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做好学生骨干的教育、培养、推优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做好学年度各类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比、审查、上报工作;
5.负责系(部)班辅导员(主任)管理,重视对青年教师的班辅导员(主任)工作培训,定期召开班辅导员(主任)例会,督查班辅导员(主任)做好学生操行的评定、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
6.负责系(部)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困生、休学生、退学生、复学生及违纪学生的处分等有关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办理学生的请假批准手续;
7.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8.做好系(部)学生管理、班辅导员(主任)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9.参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协助学院职能部门做好招生、迎新工作和毕业生相关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系(部)党支部副书记

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协助书记做好系(部)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
4.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
5.在系(部)党支部书记缺位时,代行系(部)党支部书记职责;
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系(部)学生工作秘书

1.配合协助系(部)领导和总支(支部)书记做好全系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督促辅导员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和指导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意识;
3.负责学风建设规划、制度的制定,并定期实施检查;严格考风考纪,考前做好宣大力开展专业知识竞赛、专业技能大赛、计算机技能、普通话水平等活动;
4.负责制定学生纪律与法制教育工作。及日常行为管理工作的要求及细则,督促辅导员具体实施,对其效果进行检查;
5.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带领辅导员做好学生安全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经常深入学生中间,及时发现、处理和化解矛盾;
6.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宣传工作及时,材料准备齐全,严格把关,及时上报;负责搞好学生评奖评优、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工作;掌握系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做好其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积极组织学生按时按质参加校园组织的各项活动;
7.学生入学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做。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组织安排适合新生特点的各项教育活动。学生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态度端正;开展有针对性的毕业生的思想教育,主动关心其生活和就业情况;
8.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系部辅导员岗位的空缺,做到及时填补;
9.负责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10.负责系部党、政及有关部门的其它工作;
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辅导员

1.根据学院党委、学生处和系部党支部书记的部署,组织开展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并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和学生处汇报工作情况;
2.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指导活动,包括养成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欺诈等)、法制教育以及生涯规划指导等;
3.定期组织开展班级学生思想动态摸底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特别是重点学生(贫困生、心困生、学困生等)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有针对地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若学生思想有异动状况,应及时疏导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生科和学生处;
4.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宿舍,做好查操、查课、查寝等日常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晚自习,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同时,应时常保持与科任教师和宿舍管理员的交流沟通,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5.负责收集、整理和移交学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党团材料,评优、奖惩、助学贷款、新生信息登记卡、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等归档材料,同时做好毕业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
6.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奖贷助勤”、违纪处分、学风督导、心理状况调查以及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好夜间值班和周末、节假日值班工作;
7.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针对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对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和突发事件,要有应对准备和处理措施。
8.掌握学生的请假、销假事宜,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9.配合学院团委、系部团委,开展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推优入党工作,同时,抓好班级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工作;
10.配合学院团委、系部团委,组织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体活动和学术科技竞赛;
11.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实训中心主任

1.负责实训室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人员的工作任务分配,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实训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实训工作顺利开展;
3.负责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管理、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实训实习的正常开展;
4.做好实训室设施设备、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实训中心副主任

1.加强实训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建设,关心实训中心人员的工作建设,关心实训中心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协助中心主任积极参与校际间的实训学术及经验交流活动,逐步扩大影响;
3.协助中心主任处理并认真作好学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4.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维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实训教师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实训室和设备管理方面方针、政策和法规;
2.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从学院相关规定,热爱实训教学教辅岗位;
3.负责做好实训室设备仪器维护及实训课的准备工作,确保实训课顺利开展;
4.负责做好课后实训设备仪器清洁、保管、安全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实验员

1.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实验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3.熟悉本实验室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试剂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4.负责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实验台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
5.负责按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6.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提交,确保日常低值易耗品的供给;
7.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8.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10.接受学院各项检查;完成学院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11.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定,保证实验室环境清洁、美观、规范,为实验室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发生。

 

(十五)课程负责人

1.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的教材选用、征订工作;
2.负责做好课程标准的编写及初审;
3.负责组织课程考试后的总结、资料整理,审核课程组各任课老师上报的考试资料袋的内容并签字;
4.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讨论考试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课程的命题、提交评分标准;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艺体旅游系竞赛管理中心主任

1.做好各大体育赛事的对接联络工作;
2.做好学院体育运动队常规事务工作;
3.做好学院运动员选拔以及信息管理工作;
4.做好学院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工作;
5.做好学院运动队训练、参赛、报名工作计划;
6.做好学院运动队的对外宣传工作;
7.做好学院运动队教练员培训工作;
8.做好学院运动队运动员健康管理工作;
9.制定各级比赛运动员奖励办法;
10.制定学院运动队教练员成绩、科研考核管理办法;
11.做好院、系各项体育比赛的策划、组织工作;
12.负责学院各类体育协会训练、比赛指导与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运动场地与器材管理员

1.根据授课安排,按时提供场地,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2.为学院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会议,按时提供相应场地,确保活动(会议)的正常进行;
3.严格执行学院的场馆使用规定,不得让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及时开启和关闭场馆大门,保管好备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借出钥匙要有登记;
4.定期检查场馆内设施状况,详细记录设施损坏情况或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后勤处或保卫中心报告,以便组织维修或整改;
5.负责体育器材的保管与发放,体育器材入库要登帐,保管要科学,借出要登记,丢失要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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